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、带式输送机机尾未设警示牌、未告知炮掘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措施、2022年度6月份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、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时间不准确。分别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(¥20,000.00);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(¥30,000.00);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(¥40,000.00);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(¥40,000.00);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(¥40,000.00)。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(¥170,000.00)。
2023年3月2日,山西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甲分公司,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安装不符合标准、带式输送机机尾未设警示牌、应急广播和综掘机内维护保养不到位、未对炮掘重大危险源定期监控、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。分别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(¥30,000.00);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(¥45,000.00);
罚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(¥45,000.00);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(¥40,000.00);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(¥20,000.00)。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(¥180,000.00)。
2023年3月6日,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一矿,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、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检测维护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、未按规定对粉尘进行检测。分别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(¥10,000.00);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(¥20,000.00);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(¥10,000.00)。合并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(¥40,000.00)。
2022年3月8日,阳泉市上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,矿井在危险作业地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。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(¥30,000.00)